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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众所周知,在上一轮环保督查中已有多家厂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现新一轮环保督查已全面开启,目前省级环保督查已经大面积展开。而在之前的督查中有一些厂不吸取教训,在三十日的跟踪检查期限结束后,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为遏制此类行为,新 《办法》中规定对无证排污、多次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形停产整治的期限改为至少为三个月。
2017这场“环保风暴”可谓时间长,强度大,影响地区广。
随着2017年一系列的环保督查、环保回马枪、最严关停令之后......
而第二轮中央环保巡视组来了,近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表示: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对首轮前四批进行充分总结。梳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配套措施,同时已为开展第二轮工作做好了准备。
环境保护部正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对首轮前四批进行充分总结。梳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配套措施,为后续开展第二轮做好准备;
二是推进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也就是把这项工作的有效机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让它长期发展坚持下去;
三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准备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这个正在谋划当中,可能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就会出台相关举措,开展相关的专项行动;
四是积极指导和督促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国家督省、省督市县。国家督省的体制机制已经基本健全,省督市县正在通过省以下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这项制度抓紧推进。
环评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环保部将开展全国督导
近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全国环评改革推进座谈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指出,环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过去一年,在全国环评队伍的共同努力下,环评改革在“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但环评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来解决。
黄润秋表示,为确保各项环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部今冬和明年上半年要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督导,第一轮先督导10个省(区、市)。要通过督导彻底梳理、系统总结环评工作这几年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既要防止改革措施“空转”,又要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切实增强环评制度的刚性,使环评队伍重塑形象,重树信心。
黄润秋强调,督导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和改革方向,对标环评法律法规和改革方案,检查各项要求落实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地方汇报要少讲成绩,多讲问题。要坚持突出重点领域,抓好典型,敢于直面问题,对违法违规案例扭住不放,一查到底,产生震慑,树立权威。要坚持服务导向,以服务促整改,指导地方改进工作。要依法依规问责,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作用。
省级环保督查已经大面积展开
辽宁:11月20日,辽宁省正式启动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成立两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四川:环保部门启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大气督查行动
广东、浙江..
福建拟启动,各地迎检中
为防止企业走过场
停产整治期限至少3个月
10月30日,环保部公开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表示一些企业不深刻汲取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教训,在三十日的跟踪检查期限结束后,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为遏制此类行为,新 《办法》中规定对无证排污、多次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形停产整治的期限改为至少为三个月。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①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
② 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③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④ 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⑤ 一年内因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又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⑥ 三十日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累计超标五日的;
⑦ 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⑧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⑨ 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⑩ 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⑪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应当取得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才可以正常生产,而且应当注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超过控制指标,企业三十日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累计超标五日的或者一年内多次被警告处罚,可能会被强制停产治理3个月。